合法权益保无套内射视频囯产障继续强化

来源: 搜狐专栏
2025-12-30 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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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为全面反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进程,国家统计局根据《纲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相关部门数据资料,从妇女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八个领域对2024年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显示[1]:2024年《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妇女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受教育水平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合法权益保障继续强化。

  一、妇女与健康

  (一)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制定实施《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建立完善覆盖广泛、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质量提高,孕产妇生命安全得到保障。202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4.3/10万,比2023年降低5.3%。其中,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15.9/10万,降低6.5%;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2.5/10万,与2023年持平。

  (二)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健全妇幼健康保障制度,形成了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和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24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7.1%,提高0.5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前筛查率分别为94.9%和93.5%,分别提高0.4个和2.2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在99.9%的水平;产后访视率为97.3%,提高0.3个百分点。

  (三)艾滋病母婴传播继续下降。推动建立整合的消除母婴传播服务模式,注重全过程规范管理,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保持较低水平。2024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1.2%,比2023年降低0.1个百分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率稳定在95%以上。

  二、妇女与教育

  (一)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办强办优基础教育,扩增优质义务教育学校数量,不断增加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逐步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继续推进,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得到保障。2024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和小学学龄男童净入学率均为99.9%。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为7502.4万人,占在校生的比重为47.0%,比2023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2]权利得到有力保障。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扩容提质,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中女生为2140.2万人,占全部在校生的46.7%,比2023年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为1440.0万人,增加51.8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49.3%,男女比例基本保持均衡。

  (三)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技能人才成长政策环境优化,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水平有所提高。2024年,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为865.6万人,比2023年增加40.9万人;占在校生的47.9%,提高0.6个百分点。

  (四)高等教育[3]男女比例基本均衡。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有序实施优质高校本科生招生扩容计划,有力保障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权利。202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0.8%,比2023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为2661.4万人,占在校生的50.8%,男女比例基本保持均衡。其中女研究生为204.8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50.0%;普通本专科[4]、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分别为1943.3万人和513.3万人,占比分别为49.9%和54.5%。

  (五)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距持续缩小。公布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优质科普资源供给,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强化,男女科学素质水平进一步提高,性别差距进一步缩小。2024年,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5]为2.76%,比2023年缩小0.37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

  (一)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稳定在四成以上。印发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就业歧视行为监管,进一步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女性劳动者就业权利。2024年末,全国女性就业人员3.2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4%,比2023年末提高0.1个百分点。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为6888.6万人,增加184.8万人;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1.7%,提高0.7个百分点。

  (二)女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保障不断加强。印发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的通知》,加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干预力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积极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益保障,积极构建覆盖职场全周期的权益保护网。2024年,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75.3%,比2023年提高1.8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强。2024年,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比2023年提高1.7个、2.2个和2.1个百分点;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提高0.4个、0.6个和1.0个百分点。

  (二)妇女参与企业管理比例稳步提升。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支持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促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2024年,企业职工董事中女性比重为38.1%,比2023年提高0.4个百分点;企业职工监事中女性比重为42.4%,提高0.5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31.8%,提高0.6个百分点。

  (三)妇女广泛参与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妇女参加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中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中女性负责人。2024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44.2%,比2023年提高1.9个百分点;社会组织负责人中女性比例为27.2%,提高0.9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一)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得到保障。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保,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精准高效推动全民参保扩面,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持续巩固。2024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参保总人数的49.1%。其中,女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比2023年末增加462.1万人;女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的49.5%。

  (二)女性基本养老保险基础更为牢固。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得到保障。2024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3亿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9.3%。

  (三)女性参加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人数持续增加。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发展,健全各类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女性各类保险权益不断巩固。2024年末,全国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1亿人,比2023年末增加224.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5亿人,增加143.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2亿人,增加142.6万人。

  (四)困难妇女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其他社会救助标准的统筹衔接,困难妇女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2024年,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共4466.2万人,其中女性1950.1万人,占比为43.7%。低保边缘家庭保障人数693.5万人,其中女性231.3万人,占比为33.4%。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女性939.5万人,占享受两项补贴人数的46%。

  (五)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扎实做好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为包括女性在内的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养老服务。截至2024年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36.6万个,比2023年末增加0.3万个;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为82.1万人,增加6.4万人。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一)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探索建设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划分不同类型的婚姻家庭辅导室,组织开展精准高效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更加专业普惠。2024年,全国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指导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为70.8%,比2023年提高5.5个百分点。

  (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多形式多渠道弘扬优良家风,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涵养时代新风、培育时代新人、夯实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2024年,各级妇联组织共表彰五好家庭1.2万户,寻找推荐各级各类最美家庭72.1万户。

  七、妇女与环境

  (一)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2024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6.0%。截至2024年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4%,比2023年末提高4个百分点。

  (二)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4年末,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左右,比2023年末提高约1个百分点。

  八、妇女与法律

  (一)反家庭暴力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对告诫制度的具体实施和与相关制度衔接作出规定。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加强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建设,扩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法律援助范围。2024年,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为6005件,集预防、处置、救助于一体的反家庭暴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二)防范和打击侵害妇女违法犯罪更加有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妇女违法犯罪,打击侵害妇女犯罪质效不断提升,妇女合法权益得到维护。2024年,全年破获拐卖妇女案件221起,破获强奸案件3.5万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1.7万起。

  (三)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妇女。持续开展好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开辟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法律援助机构3094个,比2023年末增加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7.3万个。2024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35.6万人次;3.4万名女性得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系统提供的司法救助。县级以上妇联组织受理妇女儿童投诉16.1万件次。

  注:

  [1]部分数据的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四舍五入及计量单位取舍不同可能会产生计算误差。

  [2]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包含技工学校数据。

  [3]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普通本科、职业本专科和成人本专科,2024年数据不包括网络本专科。

  [4]普通本专科包括普通本科和职业本专科。

  [5]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指被调查的18─69岁男性公民中具备科学素质的人数所占百分比与被调查的18─69岁女性公民中具备科学素质的人数所占百分比的差值。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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