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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上海独身青青草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女子昏迷两月后不幸离世......更让人揪心的是......

本报记者 刘少华
2025-12-16 17:51:5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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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草国产精品一区二区”46岁上海独身青青草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女子昏迷两月后不幸离世......更让人揪心的是......

居住在上海虹口区的46岁蒋女士

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

在今年10月突发脑溢血

被同事紧急送到医院救治

46岁蒋女士去世 视频截图

为解决后续医疗费问题

蒋女士所属的居委介入

一方面向法院申请担任其监护人

另一方面

在法律认定流程办下来之前

以“临时监护人”的名义

帮助蒋女士接受治疗

本来一切都在朝着

好的方向发展

不料,昨天(12月14日)

蒋女士病情急转直下,不幸离世

病情似有好转

转院后却突然恶化

蒋女士的远房表弟吴先生告诉记者,此前,经过将近2个月的治疗,蒋女士的病情似乎有所好转。不过,上周一,她被新华医院转到嘉定南翔一家民营康复医院后,病情却突然恶化。

“刚转院时好像状态还是不错的,但是从星期四星期五开始就不断接到医院方面的告知,突然心脏骤停要抢救,抢救了一个小时,说恢复了,过了大半天不到不到几个小时,又说抢救了。上周六赶过去的时候她生命体征就不太好了,呼吸机什么都在。”

蒋女士此前抢救画面 视频截图

吴先生说,为了这次专家会诊

上周六他再次垫付了1万元现金

然而最终

远房表姐还是没有撑过去

但眼下,斯人已逝

吴先生和蒋女士的生前好友

又有了新的烦恼:

该如何操办蒋女士的身后事

蒋女士身故后,在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的情况下,其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而丧葬的形式也偏向于海葬或生态葬,这让吴先生觉得不太合理。

吴先生和蒋女士的生前好友

都希望为其举办一场追思会

并购置墓地

对此,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由逝者的近亲属来承办丧事,像蒋女士这样孑然一身的人士,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要由吴先生承担。

蒋女士生前照片 视频截图

叶宇倩 虹口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吴先生提的一些葬礼的或者墓地的要求都是可以满足的,是可以从蒋女士的遗产里面进行支付的,但是可能墓地涉及到后面每一年的维护等等费用,这些是要吴先生自己来承担。

虹口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吴宇倩接受采访

【此前报道】

46岁的蒋女士独身一人,父母都已过世。今年10月14日,蒋女士的公司接到蒋女士的请假申请,蒋女士称头晕无法行动。

蒋女士身体不适请假

蒋女士的同事上门查看,把蒋女士送到了医院,经诊断,蒋女士出现了脑出血症状,需要进行手术。因手术需要家属签字,蒋女士想到了远房亲戚吴先生。

蒋女士出现了脑出血症状,需要家属签字进行手术

蒋女士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孙女,蒋女士和吴先生的亲戚关系可以说很远了,两人也只是一年聚一次吃年夜饭的关系。

吴先生与蒋女士亲戚关系很远

据吴先生说,蒋女士未曾婚配,也没有子女,父母也已过世。有远在兰州的姑姑也在今年4月份过世,舅舅早在30岁左右就已不在人世。蒋女士身边没有一个近亲属。

吴先生接到蒋女士被送至医院的消息后,赶到现场签字,并和蒋女士公司一起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蒋女士得到救治。

蒋女士得到救治

然而,蒋女士从刚入院的神智基本清醒,到后来病情逐渐反复,伴有烟雾病,逐渐变得神志不清,只能住在重症监护室,靠呼吸机维持。

蒋女士医药费已经累计到21万多

截至11月11日,医药费已经累计到21万多,并且每天都在以五千到一万多的金额累加。医院联系吴先生缴费,但高额的医药费让吴先生也无力负担。

医院开具的住院病情证明

高额医疗费由谁承担

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吴先生咨询律师后得知,由于他和蒋女士是远亲,没有法定继承关系,一旦蒋女士未来病情恶化,其无法主张通过蒋女士财产来还款。而像蒋女士这样没有父母、配偶与子嗣的单身人士,应由属地居委成为其监护人更为妥当。

吴先生只能向属地居委和街道求助。

邮电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镇君表示,已经向属地派出所申请查询蒋女士是否有其他近亲属,派出所还在查询中。目前,已经和远在兰州的姑妈的孩子取得联系,看他们是否愿意承担监护人责任。从法律上来说,表亲属也不属于近亲属,并且他们远在兰州,是否能承担照顾蒋女士的责任还需要那边回复。

书记表态,居委也愿意向前一步,积极承担照顾和监护责任,为蒋女士托底。为解决医药费支付的燃眉之急,他们此前曾分别与蒋女士工资存放银行及购买重疾险的保险公司联系,由居委代签,先把费用赔付到她的账户或者是医院的账户,用这笔钱先支付她的医疗费。保险公司跟我们回应,居委没有这个权利。

在几方碰壁之下,他们已通过法院方面梳理了成为监护人的相关流程,须先申请宣告蒋女士成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再指定蒋女士的监护权。

律师:

独身人士尽早做意定监护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对于无父母、配偶及子嗣的人员,在法定监护人缺失的情况下,虽然经一定流程可由村居或者民政局担任监护人,但相关法条并未强制规定权责,实际执行中往往会遇到不少问题,因此随着类似情形不断增多,也建议此类人群提前采取意定监护的模式,来未雨绸缪。

律师答疑

此外,律师指出,随着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和生育率的持续走低,这类情况会越来越多,因此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可以设定专门的紧急救助基金。

(责编:家里孩子的玩具收拾不起来,前脚收拾,他后脚就拿出来,永远是乱糟糟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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